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全国工、青、妇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均可免试。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获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报名时填写《四川省优秀教师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省教育考试院审定,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时填写《四川省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申请表》《四川省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校运动成绩认定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成绩认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章),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退役军人和“下基层”具体免试招生办法按《四川省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执行。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可免试入学的考生,应予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