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实践考核包括论文答辩和实践操作两种。
自考的免考条件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自考本科是由国家批准创立的成人教育方式,自考本科的文凭是得到国家承认的,在社会各界也是有广泛的认可度。所以,通过自考取得的本科学历是符合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