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的学位证书都有一个独特的编号,而且证书也是由国家教育局统一印刷,由各单位进行发放的,所以每个人的证书都是独一无二的,国家规定,学位证遗失,一律不予补办新的学位证书,但是补办的学位证明书和学位证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补办学位证的最新政策
我们的学位证或是毕业证,这些都是我们最重要的能力证书,很多人都是小心保管着这些证书,但是总会有特殊情况,证书不小心丢失,是不可以补办的,但是可以办证明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学位证补办流程如下
学位证遗失者首先需要在当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杂志上刊登学位证遗失声明,声明上还需要标注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学位证编号及专业。
还需要本人申请,携带身份证、证件照彩色证件照,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学位证明审批表》。
携带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登报挂失发票和报纸依次到毕业系、档案馆、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学位证明。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申请条件
各个院校的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的申请条件都有所不同,以山东大学自考本科为例,想要获得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证,要达到以下条件:
1、本科段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70分(含)以上;
2、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答辩成绩75分(含)以上;
4、本专业三门主干课程每门成绩都在70分(含)以上;
5、已参加山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6、考试期间无和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
各个院校的申请条件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大致方向是与山东大学这些条件相一致的,因此大家想要申请获取学士学位证的话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满足以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