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成考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8:00至9月11日17:30止,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要注意的,申请免试入学和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应的起点学历证书外,还应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免试入学和政策照顾加分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特征代码 | 政策照顾对象 | 应另加提交材料 | 享受项目 | 备注 |
10 | 年满25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 以报名采集的身份证信息为准 | 加20分投档 | |
11 |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 相关证书或证明 | 加20分投档 | 享受25周岁以上加分项的考生不再申请其他小于20分的加分项 |
12 |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 相关证书或证明 | 加20分投档 | |
13 | 本人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 | 户籍材料 | 加20分投档 | |
14 |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 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加20分投档 | |
16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 县级以上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报考高等、中等学校“三侨生”考生审核表》 | 加20分投档 | |
17 |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 相关证书或证明 | 免试入学 | |
18 |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 免试入学 | |
19 |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 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 加50分投档 | |
20 |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 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 加30分投档。 | |
21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 加10分投档 | 享受25周岁以上加分项的考生不再申请其他小于20分的加分项 |
22 | 地处边远山区、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 相关证书或证明 | 加20分投档 | |
30 |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 相关证书或证明 | 加20分投档 | |
31 | 具有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含普通高职、成人高考、自考、网教)专科或以上毕业证的退役军人 | 退役证 | 免试就读本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 |
32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 | 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 | 免试就读本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
海南成考填报志愿的相关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应在“志愿信息”栏填报志愿。可选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中只可填报一个专业。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的《海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确定好本人要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以便网上选择填报。
2.因招生专业计划变动需重新填报志愿的,我局将另行安排时间,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进行网上补报。
3.填报艺术或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方可投档录取。
4.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应与所报考的科类相一致,不得跨科类填报志愿。
5.志愿填报错漏,或需重新补报志愿而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020海南成考报名程序与要求
(一)我省成人高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缴费的办法进行。
(二)凡参加成人高考(含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到报名点交验报名相关材料,经报名点审核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完成现场近照采集后,领取 “报考卡”,凭“报考卡”及时上网填报报名信息、报考志愿和网上缴纳考试费。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考生报名。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即在我省报名到外省考试),也不接受外省考生在我省借考(即在外省报名来我省考试)。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都须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相应的起点学历证书: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提交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不接受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含各类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免试入学和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应的起点学历证书外,还应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户籍为以下市县(乡镇)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获取的户口簿电子证明文件(打印件)。
少数民族聚居市县为:三亚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
4.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必须一致、齐全、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相片等)由报名点读取身份证采集。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或《士官证》等证件报名的,由报名点统一安排进行电子拍照和指导考生规范、准确输入基本信息。